福特的“野马车”如何突破一百万辆

  福特汽车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企业之一,由亨利。福特先生创立于1903年,福特汽车公司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作为工作的中心” 的经营理念,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并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公司。2000年,福特汽车在世界各地已经拥有35万名员工,在30多个国家的设有福特汽车制造装配企业,共同创造了1,700亿美元的营业总收入,向六大洲、200多个国家共销售各种轿车、卡车和商用车740万辆。
 
  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拥有的众多的汽车知名品牌:福特(Ford)、林肯(Lincoln)、水星(Mercury)、美洲豹(Jaguar)、马自达(Mazda)、沃尔沃(Volvo)和陆虎(LandRover)。这些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品牌,这些汽车品牌自身也公司的名称一样和蕴含着巨大的无形价值,以"福特"品牌为例,根据国际著名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的调查,品牌价值为364亿美元,位居汽车品牌价值榜首,名列全球所有品牌第七。1999年,《财富》杂志将亨利。福特评为“二十一世纪商业巨人以此表彰他和福特汽车公司对人类工业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福特汽车公司推出过很多经典的车型,而在营销上最为成功的可以以“野马”为最。
 
  “野马”汽车是福特汽车公司在1964年推出的新产品,在当时购买野马车的人打破了美国历史的记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李,野马汽车风靡整个美国,取得了轰动一时的成功,在投产后不到两年,便生产出第1百万辆“野马”汽车,两年内为福特公司创造了11亿美元的纯利润。野马汽车受到市场的如此青睐是与当时加盟福特公司的著名的营销大师李·艾柯卡的周密独到的营销策划密不可分的。艾科卡曾经说过:“天下没有倒闭的企业,只有经营不善的企业”,野马的巨大的成功不仅验证了他的这句话,瞩目的销售业绩也为他赢得了“野马之父”的称号。
 
  1962年,艾科卡就任福特公司的分部总经理,开始策划生产一种受欢迎的新型汽车。在前期的市场调查上,艾科卡就做好预备功课,调查范围遍及了美国及欧洲,找出现有的车型上的不足加以改进。在当时的情况是,美国年纪比较大的买主,已经不再满足于经济实惠的车型,而是追求式样新颖的豪华车。而二战后的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小孩已经长大,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20-24岁的人增至总人口的50%以上,年轻人向来是汽车消费的主要力量,因此在新车型的设计上就要体现快事新颖、性能好,车不能太重而最重要价钱要吸引人。因此在新车问世前,艾柯卡邀请底特律地区的54对夫妇到汽车厂做客,并请他们对新车发表意见。他们中既有收入颇高的,亦有中下水平收入的。当54对夫妇对新车发表感想后,负责策划的人员发现白领阶层的夫妇非常满意野马,而蓝领工人则认为新车虽好,但买不起。于是,艾柯卡请他们估计新车价,大部分人均认为至少要一万美元。当艾柯卡告诉他们,野马的实际售价为2500美元时,大家都惊呆了,他们根本没想到令人如此心仪的车,竟会如此便宜。在早期设计阶段,新车被命名为猎鹰特号,后来又有人想叫它美洲豹、雷鸟II型等,艾柯卡认为均不理想,于是委托广告公司代理人去底特律公共图书馆去查阅,从 A到 z列出成千动物,最后筛选出一个--“野马”,由于美国人对二战中野马式战斗机的名字印象极为深刻,用“野马”作为新型车的名字,适合美国人放荡不羁的个性,既能使消费者立即联想到汽车的速度和性能,也有“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味道。艾柯卡对消费者需求的精准理解,对野马车的准确定位,使野马一上市就受到人们的热切追捧,成为市场的香饽饽,将竞争对手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对于野马车在推出的整个过程,艾科卡在每个环节上都下足功夫,在分阶段营销上,艾可卡更是全情投入,创意不断。福特汽车公司,为了使新车“野马”一上市,便获得较高的市场认知度,细致周密地设计了一套宣传策划方案,六个步骤的营销活动使得野马车的知名度在短短的时间里迅速提升:
 
  (1)邀请各大报纸的编辑到迪尔伯恩,并借给每人一辆野马车,组织他们参加从纽约到迪尔伯恩的野马车大赛,同时邀请一百名新闻记者亲临现场采访。从表面看,这是一次赛车活动,实际上是一次告知性的广告宣传。此项活动一经展开,便引起了许多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并纷纷报道野马车大赛近况,从而大大提高了该车的知名度和透明度。
 
  (2)野马车上市的第一天,在全美二千六百家报纸上,用整版刊登了野马车在奔驰的图片,并且在数家电台做广告,广告使用了所谓的“蒙娜·丽莎”手法:一幅朴素的白色“野马”在奔驰的画面,注上一行简单的字:“真想不到”,副题是:售价2368美元。由于公关经理的努力,新车照片同时出现在《时代》和《新闻周刊》封面上,关于这两大杂志的惊人宣传效果,艾柯卡后来回忆说:《时代》和《新闻周刊》本身就使我们多卖出10万辆!”此举大大地提高了该产品的知名度和透明度。
 
  (3)自野马车上市开始,各大电视台每天不断播放野马车广告。广告内容是:一个渴望成为赛车手或喷气式飞机驾驶员的年轻人,正驾驶着一辆华贵、时尚、动感十足的野马车在飞驰。选择电视做宣传,旨在扩大广告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4)在最显眼的停车场,竖起巨幅路牌广告,上书:“野马栏”,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扩大野马的曝光率。
 
  (5)在美国各地最繁忙的15个机场和200家度假饭店展览野马车,以实物广告形式,激发人们的购买欲。
 
  (6)同时,福特公司向全国的小汽车用户直接寄发几百万封推销信,既达到了促销的目的,也表示了公司对顾客的一片诚挚爱心和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和决心。此外,公司大量上市“野马”墨镜、钥匙链、帽子、“野马”玩具车,甚至在面包铺的橱窗里贴上广告:“我们的烤饼卖得像‘野马’一样快。”
 
  从产品的目标市场的定位到产品自身的设计,从“野马”这个名称的选取,到最后的促销环节的别出心裁上,“野马”车做的丝丝入扣,在铺天盖地、排山倒海的宣传攻势后,仅一周内,野马车便享誉全美,风行一时就不足为奇了。在野马车上市的第一天,就有大量的人涌到福特经销店购车,原计划销售指标为年销量达到七千五百辆,后剧增至二十万辆。年终结算统计时发现,野马车在一年内竟销售了三十六万辆,创纯利十一亿美元。1964年的圣诞节期间,美国因野马而如痴如狂的家长们还给孩子们买了93000辆野马脚踏童车。最让福特激动不已的是那些急切地等待领取自己的头一份驾照的人们,他们希望自己的车与众不同,野马可以满足这一要求。野马车在营销的规模和声势已经成为营销的经典案例,时至今日,仍有一大批的野马迷们对此津津乐道,并且专门地成立俱乐部,相互交流野马车的性能和各自与野马车相关的轶事,到1966年3月售出了一百万辆。
 
  第一辆野马车注册的车主名叫斯坦利·塔克(Stanley Tucker),是一位19岁就开始在天上飞的客机飞行员。经销店老板帕森帕森原本不想卖塔克想买的这辆野马车,想把车多留在店里一段时间作广告用。但塔克在看到这辆野马车的第二天,就带着支票来了,帕森只好将这部第一辆野马卖给了塔克机长。对于塔克买下野马后最初几年的情况,野马月刊中曾引述过这样一段话:“很长时间在纽芬兰只有我这一辆野马。真是让人春风得意。人们好几次将我逼到路旁,问这问那,比如这辆车是什么牌子,哪儿出的,性能怎样,价钱多少等等。拥有和驾驶这部汽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进入车里有进入驾驶舱的感觉,我觉得和开飞机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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